最近在微信平台上咨询购房落户的朋友是越来越多,那么小编就来告诉大家,怎么通过“购房落户”政策成为咱们金普新区人。
必备条件 根据大连市户籍准入规定(大政发【2012】55号可知: 大连市行政区域划分为3个户籍管理区:主城区、新市区、新区。 新市区包括:金州新区、保税区、普湾新区。(也就是说咱们想落户到金普新区,就需要满足新市区的条件)。 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的个人在新市区、旅顺口区购买商品房或存量房,单套住宅建筑面积达到50平米或单套非住宅建筑面积达到30平米。且具有完全房屋产权资格。购买非住宅房屋的,应当同时具有合法稳定住所。 小编讲解: 存量房,就是我们俗称的二手房;完全产权指没有抵押担保等其他权利的房屋产权。只要大家在新区内够买了住宅满足50平以上并且无贷款和抵押,获得完全产权。就符合购房落户的必要条件。如果购买的非住宅建筑面积达到30平米,还需要在本地另有一处住宅商品房或存量房。 如果说买了小户型的住宅未达到50平标准的也不要着急,请往下看: 在同一 区域内购买单套住宅和单套公建均未达到规定标准,但合计达到单套住宅落户标准的准予办理落户(参与合计须同为商品房或同为存量房)。
那么是不是说只要我在新区购买了50平以上的商品房,或者30平的公建就肯定会落户咱们新区了呢? 别着急大家往下看: 大连市2016年购房落户政策中规定: 购房落户一般需满足三个条件: 一是购买商品房或存量房面积达标,并取得完全产权。 二是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。 三是持有居住证。 也就是说你想在新区办理购房落户,必须要在新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并交纳社保,还得持有居住证哦。否则光有房子还是不能成为咱们新区人的。 办理流程 下面给大家讲解购房落户的具体流程:(以开发区为例) 首先:需要明确自己是已婚还是未婚。如果是已婚,办理购房落户时需要将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一同落户到新地址上,不可本人单独落户! 第一步:携带房产证及本人身份证、户口本(已婚的还需携带配偶及子女的身份证、户口本、结婚证或离婚证,出生证,计划生育手续等)前往房屋所在地辖区派出所户籍窗口,交由户籍民警查验资格并填写《购房落户申请表》。(如符合购房落户条件,民警会当场告知,并告诉您所需的具体材料) 第二步:派出所受理后移交至分局治安大队审批。 看到这里小编有话说(请详细阅读):一定要先带齐所需资料(房产证,户口本,身份证,居住证、用工合同,社保缴费证明,如单身需要公证处的《单身声明》,如已婚需要同时携带配偶及子女的上述材料及结婚证或者离婚证、子女出生证、计划生育手续等)。 《单身声明》未婚的单身证明现在民政部门已经不再出具了,需要本人到公证处对个人未婚声明做公证。 《社保缴费证明》:如您是在金州新区注册的企业的员工,请您在单位人事部门通过网上打印。打印后前往开发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3楼社保窗口,加盖公章即可。 市内注册的企业的员工,请您直接在单位人事部门通过网上打印即可,公安部门会进行核实,不需要盖印。 《居住证》:如果您想办理购房落户那么您还得携带居住证哦,目前在开发区办理居住证,如从未录入流动人口信息的需要录入信息满6个月方可办理,所有大家千万不要因为《居住证》没办下来而耽误了办理购房落户哦。 当您准备齐了上述资料后,将所有资料交给派出所户籍民警检验,然后由派出所移交至开发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审批,审验时间为20个工作日。在此期间请保持您电话畅通,户籍民警会随时需要您补充其它需要的材料和告知您审核结果。 最后,当您审验合格后,开发区公安分局会为您出具《准予迁入证明》,由派出所户籍窗口会为你发放。
请您一定要万分小心的保存好这2份证明,遗失后的补办手续会非常麻烦的。 当您取得《准予迁入证明》后,您就是个“准新区人”了,请按下面流程办理: 一、携带名头为您原户籍地派出所的《准予迁入证明》前往您原户籍辖区的派出所,办理户口迁出手续。 二,当您将本人及配偶子女的户口迁出后,请于3日后(便于网上数据核查)再携带名头为您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的《准予迁入证明》到您房屋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,并当场打印新的《居民户口簿》,您可现场对身高及服务处所、学历等信息进行修改。 三,携带新户口本及原身份证,前往开发区各派出所或开发区公安分局行政服务大厅身份证窗口,办理新身份证(现场拍照并录入指纹信息)。 至此,小编恭喜您,已经成为咱们新区人了! 小编最后的话: 一、在新市区落户满5年后才可以迁入主城区。如果在主城区的住房满足现行主城区购房落户条件,可申请落户。 二、按照本市规定,凡购房落户的,自落户之日起,所购房屋3年内不得交易、抵押。超过3年的,可以自由交易或抵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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